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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公共管理硕士(MPA)学位课程班


中国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 
专业学位课程班招生简章

  中国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“211工程”重点高校,是中国唯一开设MPA专业的政法院校,在MPA教育方面拥有一支理论造诣高深、与实际部门联系紧密、具有相当知名度的教师队伍。从学校复办以来,已有1000余人次参与国家主要立法的论证和起草工作,主持完成多项国家哲学、社会科学重点项目。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背景下,我校把法学优势和管理学优势有效结合,逐步发展成为法学、政治学、管理学等多学科综合性著名学府。
  为了积极推进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,配合中组部、人事部要求“各地各部门积极创造条件,支持鼓励广大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(MPA)专业学位,并在时间、费用和调研等方面给予支持”的工作部署(人事部网www.mop.gov.cn)。中国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研究决定,举办MPA专业学位(直通车)课程班。
一、培养目标
  本项目旨在通过系统的学习、专业化的理论讲解、案例剖析、专题讲座、交流研讨等环节,使学员快速掌握公共管理科学理论,熟悉公共管理技巧,提高政策分析能力,战略思维能力、领导决策能力和治国执政能力。
二、招生对象
  1、各级党政、立法与政法机关以及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的领导干部、后备干部及其他有志于从事公共管理的社会各界人士。
  2、报名者需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;参加全国MPA联考学员需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,并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。
三、教学方式
  1、学制:免试入学,在职学习12个月。即日起开始报名,本期限招80名。
  2、学习方式:长假班五一、十一来校与正式MPA学生同班上课;系统班按地区、系统单独开班上课;周末班利用周末来校上课。
四、专业方向
  1、立法与公共政策,适于人大、行政立法、政协机关人员;
  2、政法管理,适于行政机关、大中型国企人员;
  3、党务管理专业,适于党群系统或其他党群工作人员;
  4、公共人力资源管理,适于各机关、团体或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;
  6、民政事务管理,适于民政系统管理人员。另其他系统可针对工作需要单设研修方向。
五、课程设置
  1、必修(核心)课,共9门,要求修满20学分。
  2、专业方向选修课,由学员自行选修,最低应修满6学分。
  3、共同选修课,最低应修满8学分。
  4、专业实践与立法研讨(1学分)。
  5、社会实践(1学分)。
  学位论文: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各系统或单位管理实际,其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,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。学位论文应体现学生运用公共管理及相关学科理论、知识与方法分析与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(详见附件一)。
六、授课师资
  中国政法大学MPA师资以本校教授、硕导、博导为主,另聘请全国人大常委会、全国政协、中央政法部门等各部委机关现职领导等专家学者兼职授课(见附件二)。
七、证书学位
  学员修完本班课程颁发“中国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(MPA)证书”,通过全国MPA专业学位联考后即自动转为正式MPA学生,本课程班的学分全部转移。修满学分并完成论文等培养内容的,按照《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工作规则》授予MPA硕士学位(本中心将统一组织学员参加全国MPA联考,联考科目详见附件三)。
八、收费标准:
  本班收学费10000元/人,教材资料费700元,入学时一次性交付。正式录取转为统招在职学员后,再补齐与统招硕士生学费标准的差额(现标准为35000元)。
九、报名方法
  1、在线填写报名表。
  2、电话报名:通过电话告之个人情况。
  3、交报名费:每人交报名费200元。
  4、审查录取:收到学员报名资料后招生办进行程序性资格审查,符合条件者发给中国政法大学录取通知书、入学须知并建立学籍档案。
  (提示:正式开课后,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的,视为自动退学,费用不退)
十、上课地点:
  上课地点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。

联系电话:010-59796635-802
联 系 人:董老师
MSN: zzy_dx@hotmail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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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日不休、照常咨询,也欢迎学员来我公司现场报名
夜间咨询、报名电话:13366708776

      
附件一:课程设置

1、必修(核心)课(共9门,要求修满20学分)


序号

课程名称

学分

课程性质

备注

1

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与实践

2

核心课

必修

2

公共管理应用英语

4

核心课

 

3

公共管理

3

核心课

 

4

公共政策分析

3

核心课

 

5

政治学

3

核心课

 

6

公共经济学

3

核心课

 

7

行政法

3

核心课

 

8

定量分析方法

3

核心课

 

9

信息技术及应用

2

核心课

 

2、专业方向选修课(学员自行选修,最低应修满6学分)


序号

课程名称

学分

课程性质

备注

一、行政管理方向:

1

公共行政理论

3

专业选修

 

2

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

3

专业选修

 

3

组织与人事

3

专业选修

 

二、立法与公共政策方向:

1

公共政策

3

专业选修

 

2

公共政策设计与评估

3

专业选修

 

3

立法理论与立法技术

3

专业选修

 

三、政法管理方向:

1

政法管理理论与实务

3

专业选修

 

2

政法系统绩效评估

3

专业选修

 

3

司法改革

3

专业选修

 

四、公共人力资源管理方向:

1

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

3

专业选修

 

2

公共部门劳动关系

3

专业选修

 

3

公务员制度与公务员法

3

专业选修

 

五、党务管理方向:

1

政党与选举

3

专业选修

 

2

政党理论与当代中国政党政治
(包括港澳台部分)

3

专业选修

 

3

中国共产党党务管理

3

专业选修

 

3、共同选修课(最低修满8学分,主要提供以下课程)


序号

课程名称

学分

课程性质

备注

1

宪法与宪政

2

共选课

 

2

公共伦理

2

共选课

 

3

社会保障

2

共选课

 

4

电子政务

1

共选课

 

5

政府法制监督

2

共选课

 

6

政府绩效评估

1

共选课

 

7

现代调查理论与方法

2

共选课

 

8

公产管理

2

共选课

 

9

决策理论与方法

2

共选课

 

10

非营利组织管理

2

共选课

 

11

政府公共关系

2

共选课

 

12

公共危机管理

2

共选课

 

13

公文处理

1

共选课

 

14

会议与会议管理

1

共选课

 

15

领导策略与领导艺术

2

共选课

 

16

公民权利与政府

1

共选课

 

17

管理信息系统(MIS)

2

共选课

 

此外,MPA研究生可以在全校研究生开设的各种课程中补修和选修,也可以结合合作单位的行业工作特点,设置部分针对更强的课程。

附件二:部分授课师资
石亚军,中国政法大学管理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、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、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会长。
张桂琳,中国政法大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、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,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。
蔡 拓,中国政法大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、中国政治学会理事,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,MPA中心主任。
朱维究,中国政法大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、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原院长,国务院参事,国务院参事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秘书长。
杨 阳,中国政法大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、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,中国政治学会理事。
李程伟,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、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,MPA中心副主任。
田为民,中国政法大学教授、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,MPA中心副主任。
潘小娟,中国政法大学公共事业管理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。
刘俊生,中国政法大学公共事业管理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。
马建川,中国政法大学公共事业管理学教授、硕士生导师。
胡叔宝,中国政法大学公共事业管理学副教授、硕士生导师。 

附件三:全国MPA联考时间与科目
1、报考时间: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。
2、联考时间:每年10月21日至22日。
3、联考科目:
初试:英语、行政学、管理学、综合知识(语文、数学、逻辑),总分达标即可,对单科成绩不作要求。
复试:政治理论(由中国政法大学自主命题)。
4、录取:由中国政法大学自主划线录取。

附件四:MPA考前辅导
为了帮助学员顺利通过联考,我校特举办MPA联考考前辅导班。
1、授课老师:由对MPA考试规律有研究及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主讲;
2、授课内容:MPA联考各主要科目;
3、费  用:2000元(含各门课程的模拟考试)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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